证人称死者生前打了手机看了报纸,死者家属说事发现场没有报纸,遗物中也没手机
■ “苹果园地铁男子被撞死”追踪
昨日上午,“苹果园地铁被撞死男子家属告公交分局案”在东城法院继续开庭,一位事后接受警方调查的目击者作为关键证人出庭,接受原被告双方询问,其证言遭到死者家属质疑。
该证人是唯一出庭目击者
目击者魏某是一名49岁的聋哑人,按照法律规定,法院为他聘请了手语翻译。
在翻译的帮助下,魏某告诉法官,事发时他看见死者段选托紧邻着他站在左边,看着报纸,还打了电话。当列车缓缓进站时,段选托坠下站台。
去年10月23日6时许,28岁的陕西男子段选托在苹果园地铁站等候地铁时,掉下站台,被列车碾轧死亡。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做出结论———段选托跳下站台被正常行驶的列车撞轧致死。
段的家属认为,段是被拥挤的人群挤下站台的,地铁公司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。但公交分局的结论阻挡了他们向地铁公司提起民事赔偿。为此,家属起诉公交分局,要求法院撤销警方的结论。
警方在接受询问时表示,事故结论是依据目击者安某和魏某的证言作出的。由于安某未成年,家属拒绝其出庭作证。唯一可以出庭作证的魏某无疑成为案件的关键,他的证言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向。
死者家属认为证言不可信
昨日死者家属对魏某的证言提出质疑,段选托的哥哥说,仔细观察现场事故照片,没有发现魏某所说的报纸痕迹,警方移交的遗物中也没有手机。
另外,魏某在接受原告代理律师孙士江询问时承认,列车进站时,他的目光只注意到了列车,并没有看到死者段选托的脚或者腿部动作。“也就是说他没有亲眼看到死者跳下去。”孙士江认为魏某的证言不可信,“在安某拒绝出庭的情况下,魏某的证言成为孤证,且有矛盾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”
警方代理人则认为魏某的证言没有出入,可以采纳。
对于原被告的争论,法院昨日没有给出定论,案件将择日判决。